市文联2015年重点文艺作品及活动项目申报通知
各市级文艺家协会,各区县(自治县)文联、行业(企业)文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文化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更加自觉主动地推动重庆文艺事业的发展繁荣,市文联决定进行2015年度重点文艺作品及重点文艺活动扶持项目的申报。
一、重点文艺作品、重点文艺活动扶持项目申报范围
1、全市各文艺创作机构,市级文艺家协会会员,基层文联、行业(企业)文联协会会员策划、创作的电影、电视剧(片)、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杂技、美术、摄影、书法、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文艺门类的作品。
2、各市级文艺家协会拟举办的重大文艺活动。
二、重点文艺作品、重点文艺活动扶持项目申报条件
1、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文艺作品;
2、重大历史或现实题材作品,特别是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体现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的文艺作品;
3、积极展示和提升我市文化形象,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艺作品或文艺活动项目。
4、已获得国家级、市级同类资助或扶持的文艺作品及文艺项目不再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重点文艺作品
市内各区县文艺创作主体通过当地文联向相应的市级文艺家协会进行申报;市级文艺创作主体按作品类别直接向相应的市级文艺家协会进行申报。
(二)重点文艺活动项目
只限各市级文艺家协会申报,且直接向市文联组联部进行申报。
申报的文艺作品或文艺活动项目经市文联进行评审后,最终确定一定比例的重点作品和重点项目,并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重点文艺作品及重点文艺活动项目扶持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原则上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重点文艺作品申报
联系人:创评室 王美涛
联系电话:67721113 13709493076
(二)重点文艺活动申报
联系人:组联部 戴冬莉
联系电话:67730156 13983775720
附件: